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部委工作动态首页 > > 正文
分享到:
    
违法广告公告(工商广公字〔2012〕2号)
来源: 工商总局 时间:违法广告公告(工商广公字〔2012〕2号)

违法广告公告

                             工商广公字〔2012〕2号 

 

    近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20121月全国部分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监测抽查。现将监测抽查发现的部分严重违法广告公告如下:

一、北京军都医院医疗广告。该广告以健康资讯节目形式变相发布,宣传诊疗技术,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证明,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甘肃卫视

二、陕西同济医院肝病治疗中心医疗广告。该广告以健康资讯节目形式变相发布,宣传诊疗技术,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证明,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咸阳新闻综合频道(陕西)。

三、六盘水欧亚男健医院医疗广告。该广告以健康资讯节目形式变相发布,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六盘水新闻综合频道(贵州)。

四、南宁曙光(男科)医院医疗广告。该广告以健康资讯栏目形式变相发布,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南宁晚报

五、中华广恩堂癫痫症康复中心医疗广告。该广告以健康资讯栏目形式变相发布,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兰州晨报

六、山东东方男科医院医疗广告。该广告以健康资讯栏目形式变相发布,宣传诊疗技术,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齐鲁晚报(山东)。

七、沈阳屈光眼病研究院爱瑞视眼科医疗广告。该广告以健康资讯栏目形式变相发布,宣传诊疗技术,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证明,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辽沈晚报(辽宁)。

八、济南九龙泌尿专科医院医疗广告。该广告以健康资讯栏目形式变相发布,宣传诊疗技术,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证明,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济南时报

九、前列三宝食品广告(生产厂家为西安三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广告以健康资讯节目形式变相发布,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证明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江苏交通广播网(FM101.1)

十、水德胶囊(谷比利)保健食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北京明月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该广告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利用专家的名义和形象证明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西安晚报

十一、前列通瘀片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西安大唐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青岛晚报

十二、参茸大补膏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湖南爱生制药有限公司)。该广告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长春晚报沈阳晚报

十三、速必欣抗栓胶囊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秦皇岛皇威制药有限公司)。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利用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三秦都市报(陕西)、扬子晚报(江苏)、羊城晚报(广东)

十四、七味螃蟹甲丸(青藏黑药)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青海琦鹰汉藏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以健康资讯节目形式变相发布,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包头新闻综合频道(内蒙古)。

十五、杨教授益气聪明丸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陕西摩美得制药有限公司)。该广告以健康资讯栏目形式变相发布,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北方新报(内蒙古)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查处上述严重违法广告。同时,加强跟踪监测和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其他媒体发布的上述严重违法广告。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

分享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