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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广告公告(工商广公字〔2012〕4号)
来源: 工商总局 时间:违法广告公告(工商广公字〔2012〕4号)

违法广告公告

工商广公字〔2012〕4

近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2012年3月全国部分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监测抽查。现将监测抽查发现的部分严重违法广告公告如下:

一、古汉养生酒食品广告。该广告中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沈阳晚报。

二、富硒灵芝宝保健食品广告(生产厂家为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自然资源和农业区划研究所)。该广告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辽沈晚报(辽宁)

三、雷震子牌护康胶囊(北大护康胶囊)保健食品广告(生产厂家为上海北医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广告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深圳晚报。

四、武汉博爱医院医疗广告。该广告以健康资讯目形式变相发布,宣传诊疗技术,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武汉晚报。

五、新疆天山医院耳鼻喉治疗中心医疗广告。该广告以健康资讯栏目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宣传诊疗技术,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新疆都市报。

六、吉林长春生修堂中医院医疗广告。该广告以健康资讯目形式变相发布,宣传诊疗技术,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青海卫视。

七、衡阳市仁爱医院医疗广告。该广告以健康资讯节目形式变相发布,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衡阳电视台。

八、黑龙江华慈医院医疗广告。该广告以健康资讯节目形式变相发布,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哈尔滨交通广播。

九、贵州退休医师医院医疗广告。该广告以健康资讯目形式变相发布,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贵州都市报。

十、溶栓脑通胶囊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云南通用善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以健康资讯节目形式变相发布,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崇左电视台。

十一、九虫抗栓胶囊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以健康资讯节目形式变相发布,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本溪综合频道。

十二、降压袋泡茶(南少林降压茶)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该广告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长春晚报。

十三、消癌平口服液(生命口服液)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河南中杰药物有限公司)。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以健康资讯节目形式变相发布,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辽源新闻综合频道。

十四、巴戟口服液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该广告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燕赵都市报(河北)。

十五、参黄养阴胶囊(五七胶囊)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吉林省中鼎药业公司)。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以健康资讯节目形式变相发布,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枣庄新闻综合频道。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查处上述严重违法广告。同时,加强跟踪监测和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其他媒体发布的上述严重违法广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一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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