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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七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 财政部 时间:2013-08-07

财库〔2013〕95号  

2012-2014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七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一)品种和数量。本期国债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30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时间安排。2013814日招标,815日开始计息,815日至819日进行分销,821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本期国债利息按年支付,每年81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1681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四)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05%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

  (二)标位限定。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751530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13819日前(含819日),将发行款一次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名:国家金库总库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号:277—13117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四、其他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财政部关于印发〈2013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财库〔2012180号)规定执行。

财政部

2013年8月1日

财政部

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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