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信用认证自2010年10月29日《规则》发布日至今受到了业界、媒体和消费者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响应。同时,由于是新生事物,技术性权威性等可能尚显不足,舆论界也对本认证提出了种种质疑。本着服务大众,净化市场的初衷以及对电子商务信用认证领域的无限工作热情,认证工作组请来经济、信用及法律方面的专家,为尚属稚嫩但却坚毅的“电子商务信用认证”出谋划策,使其日趋完善和丰满。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各界专家对我们的评价却是一致的赞扬和认可,对我们的严格要求更显出了对电子商务认证的无限期许和热爱。
- 钱玉民 研究员
-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电子商务信用认证工作应该做,值得做,非常好,是迎合市场需求的。如何做好,需要战略上把握。
- 阿拉木斯 电子商务资深专家
- 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总裁
《电子商务信用认证规则》的出台很有必要。什么都不做就不会出错,一做事就会引发争议,我们应允许职能部门“试错”,不尝试也就不可能知道问题在哪里。
- 战复东 电子商务资深专家
- 电子贸易公司
从信用建设角度讲,参与信用建设是好事。认证工作有必要,至于那些批评和指责,我们应坦然面对,任何事情都有个认识的过程。
- 苏号朋 经济法教授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电商信用认证不同于认监委03年颁布的《认证认可条例》中的“认证”,媒体不了解两个认证之间的法律含义,前者是信用领域的认证,而后者是指资质、服务等领域的认证。
- 温小鹏 资深律师
- 百律网
电商信用认证不属于《认证认可条例》管理范畴。电子商务中心做信用认证是有国务院整规办的文件授权的,合法性不容置疑。相反,电子商务协会做信用认证恰恰是不合法的。
- 许亦平 副教授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依靠商务部的先天优势,电子商务中心做信用认证工作具备一定实力。应从国家利益出发对净化网购环境推动电子商务健康稳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 赵杏梅 教授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关于回应收费过高的质疑,电子商务中心应从工作实施的角度把硬件、软件、人员配备等问题向消费者解释清楚。信用巡查是一个积极的管理措施,应做的更灵活。
电子商务信用认证的法律依据
回应信用认证机关公信力的质疑: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是商务部直属机构,多年积累了大量的数据。此外,还与各行业协会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合作,遵循不同行业的行业特点,进行横向、纵向的全方面比较。以此来制定的标准体系,具有全面性、准确性、完备性,是符合我国国情、最能真实反映企业信用状态的标准体系。
回应信用认证收费过高的质疑:
首批认证中有网站缴纳了4.5万元;主要包括2年的网站认证费和70家网店(会员)的认证费用。因为平台类电子商务网站需要开展网站和会员两个层次的认证。
回应信用认证不合法的质疑:
我中心制定的《电子商务信用认证规则》是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部分。本身属于业务性规范,不属于行政性法规,也不属于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管理范围。
市场需求
业界呼声:
2000家团购网站需三方监管
面对乱象丛生的团购行业,第三方监管在当前显得尤为重要。日前,商务部直属机构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针对团购行业推出的诚信资质认证和评级标准虽然引发争议,但其行业积极意义不言而喻…
媒体报道
电子商务信用认证,是对企业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的评估,是商务部信用建设体系的一部分,是属于商务部管理的商务信用评级工作。 。
一般情况下,国家法律法规都会晚于市场发展,在规范市场和引导市场方面,第三方机构及行业组织往往可以起到良性引导的作用。
从行业发展角度来看,我国的电子商务行业亟需有一个第三方信用认证来提供支撑,在确保交易主体的诚信度和透明度的同时,实现认证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后记:借你一双慧眼
一方面是关乎自身切身利益,苦盼信用规则出台的消费者;一方面是趁机捣乱,乱贴“狗皮膏”的居心叵测者,再加上目前国内信用认证市场还不成熟,各协会及市场上信用认证机构繁多,商家和消费者都难以识别认证主体具有的权威性。因此,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国家级的信用认证机构,按照独立、公证、客观原则,从商务信用角度对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进行信用评价,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中心正在对第二批团购认证网站进行试点认证工作,将邀请部分媒体参与,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在每一例企业信用评价全部程序中,均有2名律师进行全程见证。确保程序公正、结果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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