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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之八大诚信政策
2011-12-29 08:43:14 来源: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

2011年,在我国GDP指数领跑全球的时候,我们不能忽视因过分追求经济增长,而导致诚信缺失产生的假冒伪劣、商业欺诈、偷逃骗税、故意违约、欠债不还、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现象层出不穷,无疑对市场运行、经济发展和社会风气都造成严重危害。

 

2011年,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相关部委发布了多个关于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从中不难看出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对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视程度,经搜集对比,BCP现整理出以“商务信用”为核心的2011八大诚信政策,从中洞悉诚信建设的前景与未来:

 

 

一、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近几年,我国电子商务领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相关法规标准建设滞后,经营主体信用意识不强,失信投诉居高不下,相关保障服务发展不能满足电子商务井喷式的发展速度等问题仍然突出。为加快十二五期间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为各地方政府维护公平有序的电子商务领域市场环境,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快速发展,为广大消费者构建方便快捷诚信的购物环境。2011年3月7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启动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从做好创建工作方案编制、建立创建工作组织保障、确保创建工作实施落实等方面作了详细要求。

 

《指导意见》提出了“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大力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平台的建设”等具体要求,强调各地方在积极以诚信推行电子商务建设的同时,协调解决网络交易与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配送等环节的集成应用问题,发展集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配送、检验检疫和信用评价于一体的全程电子商务服务。这一政策的推出,无疑将对处于高速扩张的电子商务提供了健康发展的依据,为区域经济的有序推进提供了动力。

 

二、商务部发布《关于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我国网络购物市场呈现消费群体不断扩大,消费规模快速增长的良好局面。同时,也存在相关政策法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不适应网络购物发展需要等现实问题。为推进网购服务与管理体制的完善,健全诚信与标准体系,改善交易环境,拓宽网络购物领域,推进网络购物发展,满足消费者需要。2011年6月30日,商务部发布了《关于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在过去,一旦消费者在网购时和商家产生消费纠纷,在证据调取上,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指导意见》体现了商务部对加快网络购物健康良性发展的重视,说明了网络购物将迎来市场的全面规范化管理,可以更好地规避网购风险,完善消费者维权体系。如今,工商部门主动介入监管网购行为。这将使消费者获得更多保障,即使发生网购纠纷,消费者在处理过程中,也可以降低维权成本。

 

商务部发布的《指导意见》再次明确提出要保护网购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此,相关专家表示,《指导意见》体现了商务部对加快网络购物健康良性发展的重视,对网店进行个人实名注册,适时进行工商登记,完善网络购物售后服务体系,建立购物风险警示和消费者投诉受理机制,推行先行赔付制度。说明了网络购物将迎来市场的全面规范化管理,可以更好地规避网购风险,完善消费者维权体系。

 

此外,意见强调,有关部门将加强政策支持,建立健全适应网络购物发展需要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体制;鼓励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与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支持举办综合性和专业性网络交易会、展览会,促进网络购物相关领域健康持续发展。

 

三、国务院严批当前诚信缺失 部署征信体系建设

 

当前我国社会诚信缺失问题依然相当突出,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虚报冒领、学术不端等现象屡禁不止,人民群众十分不满。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社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完善制度、加强教育,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使诚实守信者得到保护、作假失信者受到惩戒,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良好的道德保障。

 

2011年10月1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制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各地区要对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信用信息要进行整合,形成统一平台,实现对失信行为的协同监管;建设覆盖全国的征信系统。

 

会议指出,刚闭幕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据悉会议要求,“十二五”期间要以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三部委联合发文要求加强商务信用建设 力促安全消费

 

从瘦肉精事件到塑化剂风波,再到进口奶粉死虫活虫、速冻食品病菌门事件等,食品安全已经波及到食品各个领域。食品安全问题是每一个消费者关心的最重要问题,然而,时至今日,各种食品安全事件仍然频频发生,这不仅严重损害了企业自身的形象,降低了其品牌价值,更是对消费者造成了剧烈的打击,促使他们对我国食品安全体系产生了强烈的质疑。

 

为完善流通追溯体系,加强商务信用建设,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大力促进安全消费。2011年10月25日,商务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十二五”时期做好扩大消费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十二五”商务领域扩大消费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财政金融支持政策。这是三部门落实中央“防通胀、扩内需、调结构”部署,进一步增强流通在扩大消费中的作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  

 

《意见》明确扩大消费是“十二五”期间商务工作的重要任务,重点是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高效安全、利产惠民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农村流通网络、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完善循环流通网络,发展社区便民服务,促进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等无店铺销售形式规范发展,大力促进便利消费。

 

五、国务院:将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作为诚信体系建设的突破口

 

假酒、假烟、假药、假化肥、假洗发水、假冒铁道部售票网站……2011年,假冒伪劣产品让人眼花缭乱、举不胜举,它已经成为当前名优企业和百姓最为痛恨的顽疾之一,也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最大的绊脚石,严重地危害了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已成为阻碍社会稳定和进步的不安定因素。一些企业大肆侵犯知识产权,生产假冒伪劣商品,市场上劣质商品屡禁不绝,不仅会坑害消费者的权益,造成其物质和精神的损失,而且会扰乱公平、有序的诚信环境,损害名优企业和名牌商品的竞争力,进而遏制社会的创新和创造活力,甚至阻滞经济健康发展。

 

面对我国当前部分地区和领域仍存在侵权和假冒伪劣问题,一些地方对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重视不够、查处不力,甚至有案不办,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任务仍很艰巨。2011年11月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会议强调,要着眼完善法律法规、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手段、提高执法能力、鼓励公众参与,抓紧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并从修订完善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化刑事司法打击等七方面,详细部署了如何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六、商务部发布《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

 

诚信是我国经济文明、社会文明健康发展的“基础”,是公正的起点,是包容的前提,是责任的体现。我国的快速现代化、不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和人口的快速流动,是不诚信现象多发的重要背景。在现代社会,制度与法律的完善是诚信的基础,个人德性修养是诚信的最后保障。在最终的意义上,不是要我讲诚信,而是我要讲诚信。达到,诚信对于过一种心安理得乃至怡然自得的幸福生活是不可或缺的。

 

2011年11月14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加强对“十二五”期间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的指导,规范市场秩序,建立良好商务信用环境。《指导意见》明确了“十二五”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将以改善商务诚信环境、促进信用交易为目标,以加强商业信用文化建设为基础,以完善商务信用制度为核心,以建设信用技术支持系统、发展信用服务行业为抓手,支持商贸流通、对外投资合作的持续健康发展;强调了,“十二五”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必须坚持诚信宣传教育与信用制度建设并举,规范管理信用信息与鼓励促进成果应用结合的基本原则。

 

七、国务院发布《国家药品安全规划(2011—2015年)》要求药企开展信用等级评价 违规者将行业禁入

 

毋庸讳言,我国的药品安全现在还处于风险高发期。这些年来,药品的“虚高”也一直备受诟病:一些中成药添加了西药成分,却被吹嘘成“百分百纯中药,毫无毒副作用”;一些药品动辄戴上“最新成果”、“专家推荐”的帽子,哄骗消费者掏腰包,而“鱼腥草”事件、“欣弗”事件、“刺五加”事件,一次次刺痛着公众的神经,背后暴露的是生产、销售、监管环节中的违规失责。

 

与其他行业生产企业相比,药品生产、销售企业的特殊性在于,即使“偶”有一次违规操作、失信失范的行为,伤害的却是难以挽回的健康与生命。也因此,“安全第一”是这个行业的不二法则;而用“行业禁入”这样的措施来警示企业,正是降低安全风险的必要之举。所以,要让更多药企习惯于讲信用、把好关,单单靠道德自律恐怕不行,必须建立一个标准化的行业信用评价体系,用制度的力量来惩恶扬善,形成讲规则讲信用的医药市场环境;单单靠禁令的震慑恐怕也还不够,更必须谨防“高举轻放”,只有实查真禁,让不良企业付出高昂代价,才能让全体药企不敢掉以轻心。

 

2011年1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国家药品安全规划(2011—2015年)》。其中“开展医药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对严重违规、失信者,将行业禁入” 备受各方关注。只有让不良企业付出高昂代价,才能让全体药企不敢掉以轻心,始终坚持“安全第一”。药企的规范、诚信,关系到行业风气,更与老百姓的生命健康紧密相关。开展医药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促进医药企业诚信经营,杜绝“天价药”,保障易患利益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我国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

 

八、商务部发布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目标 政策引导扶持对症下药

 

假货充斥的网店、盗版遍布的网络、诚信缺失层层设套的商家、没有售后保障的服务和产品……相信很多人已经习惯了互联网上的凡此种种。不影响使用和观感的盗版、假货给众多网民提供了便利和实惠,但却给相关厂商带来莫大的损失。在商家诚信缺失和没有后续保障的情况下,最终消费者的权益也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国内首个系统介绍社会力量推动质量信用体系建设的白皮书披露,每年我国因为失信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5855亿元人民币,其中因为制假售假、产品质量失信的经济损失就达2000多亿元。而电子商务因整个社会经济环境和自身机制存在的漏洞,成为制假售假与侵犯知识产权的重灾区。2011年12月15日,商务部《“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要求,此举有望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权益。

 

意见指出,要完善电子商务政策支撑体系、建立电子商务法规标准体系、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和统计监测网络等完善发展环境。此外,将重点鼓励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引导鼓励中小企业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拓国内外市场,平台与有条件的省(区、市)建立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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