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 首页 > 信用工作 > 正文
分享到:
    
全国人大代表张天任:以法治信,让守信者享受“信用红利”
2021-03-05 09:34:05 来源:征信中国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扎牢制度的笼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态势正在形成。


从后疫情时期的长春长生疫苗事件,到瑞辛咖啡财务造假事件等,诚信缺失制约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张天任认为,诚信不仅是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诚信需要德治教化,更需要法治保障。他建议,设立《社会信用法》,用法律手段强化信用约束,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处罚,保障社会信用秩序,让守信者享受“信用红利”,对失信者惩戒和震慑。

今天全国两会,张天任将提交一件《关于制定<社会信用法>的议案》,呼吁从国家层面推动社会信用立法,统领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夯实社会信用基础,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为现代化经济体系保驾护航。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扎牢制度的笼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态势正在形成。“但我们也应该看到,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尚未形成,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张天任表示,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偷逃骗税、虚报冒领、学术不端、欺客宰客、逃废债等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

从1999年“设立国家信用管理体系”课题开始,国家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行不断的立法探索和决策部署。目前,已有35部法律、42部国家行政法规规定了专门的信用条款,上海、浙江、山东、河南等9个地方已出台省级信用法规。这些社会信用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为国家顶层设计《社会信用法》立法打下了坚实基础。

围绕《社会信用法》的制定,张天任提出,要以调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方主体之间关系、明确规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活动遵循的基本原则为目的,合理划定社会信用信息的边界,严格信息安全保护的基本要求与信息安全保护方面的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明确规定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