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范围
按照失信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将行政处罚信息划分为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和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公示期限
涉及一般失信行为,在信用网站最短公示期限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限为一年。涉及严重失信,最短公示期限为六个月,最长公示期限为三年。
规范开展
须向信用网站提供相关身份材料和已履行行政处罚材料,公开做出信用修复承诺,并经信用网站核实后,在最短公示期期满后撤下相关公示信息。
强化责任
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政策规定,推动信用修复“一网通办”,做好相关修复受理和技术支撑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要求各级单位严格执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信用网站最短公示期限为3个月,最长公示期限为1年...[详细]
幸好,多数失信行为,尚属不严重,够不上“黑名单”。值得一提的是,申城首创了“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目录管理制度”,避免了无序乱归、信用滥用,也让“黑名单”不会变成一个筐...[详细]
当前,在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背景下,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构建信用修复机制,提升我国信用建设体系化、制度化水平,维护公平正义,是我国信用立法的重要任务...[详细]
当前现实中的信用体系建设,总体上仍是强调信用惩戒多、修复少。其中一个突出表征就是,失信行为的认定主体与纳入失信惩戒体系的行为,似乎越来越多...[详细]